新华社贵阳9月17日电(记者郑明鸿)9月17日,贵州被告人李龙的省委受贿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 。原副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主委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李龙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案审工程款拨付、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民盟贵州省委原副主委李龙受贿一案,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具有法定、积极退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盐碱滩竟能养出东海大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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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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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李龙进行了最后陈述。
经审理查明 :2016年至2024年,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李龙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 ,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